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检定和校准的九大不同......

作者: 来源: 日期:2017-05-05 浏览:18次

        检定和校准,看似相近,实则不同。两者都属于计量范围内,都需要使用比被计量器具精度更高的标准器具来作对比,以得出示值误差。换句话说,检定和校准都是实现溯源性的重要形式,是确保量值准确一致的重要措施,但是两者又有许多不同,概念不容混淆。

一、目的不同

        检定——对计量特性进行强制性的全面评定。属量值统一,检定是否符合规定要求。属自上而下的量值传递。

        校准——自行确定监视及测量装置量值是否准确。属自下而上的量值溯源,评定示值误差。

二、对象不同

        检定——国家强制检定:计量基准器;计量标准器;用于贸易结算、安全防护、医疗卫生、环境监测的工作计量器具共59种。

        校准——除强制检定之外的计量器具和测量装置。

三、依据不同

        检定——由国家授权的计量部门统一制定的检定规程。

        校准——校准规范或校准方法,可采用国家统一规定,也可由组织自己制定。

四、性质不同

        检定——具有强制性,属法制计量管理范畴的执法行为。

        校准——不具有强制性,属组织自愿的溯源行为。

五、周期不同

        检定——按我国法律规定的强制检定周期实施。

        校准——由组织根据使用需要自行确定,可以定期、不定期或使用前进行。

六、方式不同

        检定——只能在规定的检定部门或经法定授权具备资格的组织进行。

        校准——可以自校、外校或自校与外校结合。

七、内容不同

        检定——对计量特性进行全面评定,包括评定量值误差。

        校准——评定示值误差。

八、结论不同

        检定——依据检定规程规定的量值误差范围,给出合格与不合格的判定,发给检定合格证书。

        校准——不判定是否合格,只评定示值误差,发出校准证书或校准报告。

九、法律效力不同

        检定——检定结论属具有法律效力的文件,作为计量器具或测量装置检定的法律依据。

        校准——校准结论属没有法律效力的技术文件。


小结

        检定:由法制计量部门或法定授权组织按照检定规程,通过实验,提供证明来确定测量器具的示值误差满足规定要求的活动。

        校准:指校对机器、仪器等,使其准确。在规定条件下,为确定测量仪器或测量系统所指示的量值,或实物量具或参考物质所代表的量值,与对应的由标准所复现的量值之间关系的一组操作。校准可能包括以下步骤:检验、矫正、报告、或透过调整来消除被比较的测量装置在准确度方面的任何偏差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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